我們有幾戶因為火災樓層談換屋,宏盛業務部態度很客氣殷勤,存函說是財會部例行公式不必理會。收到存函後有3~4個月也一直在進行換屋。忽然間一個通知說房子被解約,沒收15%,提存5%。
(法官問<宏盛水悅>共有多少戶被沒收,回答共有50多戶 !!!法官說,這個數字的確有多了一點。><)
然而一審我們竟然被判敗訴。這一群玩弄法條的人-宏盛大公司+大律師+大法官。只挑出對宏盛大公司有利的法條,完全掩蓋對購屋人有幫助的法條。我們辛苦半輩子的錢就這樣被吞吃付諸流水。致善良購屋人於水深火熱之中。(現在的我憂愁煩惱夜不能寐,已瘦將近20公斤....)
法院豈是吃人契約書、擄屋侵占集團的捍衛者?
以後大家買預售屋都要先讀六法全書,所有東西都要拍照,所有對話都要錄音。所有業務員的話都不要相信。
這是什麼世界?自由、民主、美好的台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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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Sway大大 濟弱扶傾--有注意到我們這些水深火熱中的「宏粉」
(很不幸「宏粉」被「宏狠」 TT )。
您真的是房地正義的大英雄 !!!
ps. 「宏粉」一詞是新北消保官周繼雄先生說的,他語重心長地告誡宏盛法務:這些來消保官申訴的人都曾經是你們的「宏粉」啊 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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