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 前 言 >
1.PO這文在2019八月。2010 年二月忽然被宏盛大公司"沒收提存"。宏盛忽然把我解約。不知道是不是與此有關。後來這個連署也就不了了之。
2.目前< 宏盛水悅 > 社區仍然有許多室外機曝露在格柵之外。淡海這個地區風大雨大還有海水侵蝕的問題,真的相當危險!。
3.如果有高樓層的室外機掉落下來砸到人,是宏盛大公司賠還是住戶賠? 所以不是宏盛大公司答應住戶裝,幫住戶裝就沒問題。 這也不是住戶把室內裝潢的美輪美奐就可以快快樂樂過日子。
4.宏盛水悅ABCD邊戶格柵最初是設計在露樑外包覆室外機。因為新北政府為防止建商二工--露樑外推,規定格柵必須改置女兒牆,建築師也順勢將室外機改設計在陽台內,以符合格柵必須包覆室外機的安全規定。但宏盛水悅的契約書卻仍然將室外機標示在露樑上(管線亦在露樑上)。第一批入住宏盛水悅的住戶為裝設室外機大傷腦筋--因為沒有格柵很少師父願冒生命危險,當時有的住戶為了社區安全起見選擇裝在陽台內,宏盛公司竟然幫許多堅持依合約裝在露樑上的住戶安排吊車裝上去。於是出現許多室外機裝設在格柵外的奇景--現在室外機有人裝陽台,有人裝露樑,有的格柵內,有的在格柵外....

宏盛水悅的格柵/室外機奇觀
有的在格柵內,有的在格柵外,各自玩著疊疊樂。有雨遮格柵包覆的正常戶也不遑多讓,一樣也伸疊出格柵外,沒有格柵保護的室外機一樣挑戰社區的公民意識。(你們都不怕風大掉下來砸到社區的親人嗎?)
當初一坪比同期建案貴3~5萬,可憐換不到一台規劃良好的一對多室外機。看起來愚蠢、荒謬又可憐的格柵反而變成關犯人的圍欄。
住戶的無知無覺是可以原諒的,始做俑者還是號稱專蓋豪宅的宏盛建設。(為了合乎設計錯誤的合約內容,宏盛還幫住戶把室外機裝在格柵外,費用還是住戶自己支付。)

 
宏盛水悅格柵在內(女兒牆),室外機在外(露樑),排水孔設在露樑上 @@!!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細說緣由
宏盛水悅交屋ABCD邊戶之室外機違反都審遮蔽美化與安全的原則,設在格柵外。造成1.危險安裝 2.無法維修 3.掉落的風險。尤其第3點,新市鎮海域風大雨大海水侵蝕力強,若無遮蔽造成掉落,已然危及社區安全、身家性命的保障。但宏盛宣稱已核發使照。
據內政部淡海新市鎮都市設計審查組表示,地方政府變更法規造成違反都審的案子很多。大部分都是地方政府為防止建商二工造成的。因為必須尊重地方政府--表示「無可奈何」。
核發使照之建照科表示乃依施工圖審發使用執照,室外機並非必要項目,故未審查室外機位置。這和宏盛表示「室外機置放格柵外面已核發使照」有所出入。皆認為建商把室外機設在格柵外,造成違反都審美感與安全原則並危及社區安全身家性命保障,是建商與消費者糾紛,必須要找消基會消保官申訴。
宏盛水悅「都審報告書」--  建築物空調室外機規劃說明: 空調設置原則: A.空調設備放置與雨遮或工作陽台上,以隔柵做為立面美化。 B.預留冷氣與排水管線,達到管線位置一致之原則。
宏盛水悅「都審報告書」--  建築物空調室外機規劃說明:
空調設置原則:
A.空調設備放置與雨遮或工作陽台上,以隔柵做為立面美化。
B.預留冷氣與排水管線,達到管線位置一致之原則。
宏盛水悅「都審報告書」--清楚載明:空調室外機在工作陽台外之露樑上,格柵在外遮蔽美化。 交屋現況空調室外機一樣在工作陽台外之露樑上,但格柵卻變成在內,裝在女兒牆。 這不是很奇怪嗎?造成1.危險安裝 2.無法維修 3.掉落的風險。
宏盛水悅「都審報告書」--清楚載明:空調室外機在工作陽台外之露樑上,格柵在外遮蔽美化。
交屋現況空調室外機一樣在工作陽台外之露樑上,但格柵卻變成在內,裝在女兒牆。
這不是很奇怪嗎?造成1.危險安裝 2.無法維修 3.掉落的風險。
都審是新市鎮建案的最高指導原則。 因為都審提供建商許多獎勵與補助,都審的建案必須照都審的標準蓋,如果有所變更需經都審同意。使用執照的審查核准必須照建案申請之「都審報告書」。
淡海新市鎮這個地區是有明文要求建商室外機需有格柵遮蔽(保護)美化的。
今天搞成這樣,三個單位(營建署規劃/工務局審理/宏盛施造)都有問題。
都審是新市鎮建案的最高指導原則。 因為都審提供建商許多獎勵與補助,都審的建案必須照都審的標準蓋,如果有所變更需經都審同意。使用執照的審查核准必須照建案申請之「都審報告書」。都審是新市鎮建案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因為都審提供建商許多獎勵與補助,都審的建案必須照都審的標準蓋,如果有所變更需經都審同意。使用執照的審查核准必須照建案申請之「都審報告書」。

若要追究到底,這三個相關單位都有事。內政部營建署都審小組說格柵改設女兒牆是「尊重地方政府」,這是「尸位素餐」,地方政府要你去撞牆你就去撞牆你還是中央的督導機關嗎?據悉建案變更需經都審同意,放任這樣不合理的變更完全失去監督管轄的權責。建照科說使照無審室外機位置,這個是「豈有此理」,本來都審在使照之上,有都審的案子就該照都審的標準審,室外機本該在審查範圍內。宏盛建設不用說,對室外機錯誤的設計,不承認不負責,還說使照通過,根本就是「睜眼瞎話」,完全失去老字號的信譽和品牌價值。
因此我們主張:ABCD邊戶之室外機需再加裝格柵遮蔽美化,保障安裝維修安全,並保護機體無損落之虞,以維護社區安全與身家性命保障。
若有連署,我一定簽名支持盡本分...(個資/略)
統計:目前從群組中表示ABCD邊間戶之連署與未連署比例為26:6,連署比例為81.25 %。

< 正常的格柵設計應該長這樣 >
室外機設在雨遮或露樑都有,因為安全與美觀的必要,格柵一定包覆在外。
比較好的建商還會在陽台內開一個內格柵,設計為活動門,以作為裝設維修之用。


8 意見:

  1. 周熬 提到...

    我支持連署!

  2. Unknown 提到...

    我支持連署!

  3. Fool MOM 提到...
   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  4. Unknown 提到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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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江袖綾 提到...

    我支持連署

  6. Yao 提到...

    支持

  7. Doris 瑤娟╭☆ 提到...

    我想著淡海這樣一個帶著嶄新美麗、進步氣息的都會,有著美好的都市設計,有格柵遮蔽美化室外機的美好規劃。結果被一群失職官僚和失德建商搞成室外機反而變成在格柵外面,責任推得一乾二淨。

    大家都知道ABCD邊戶的格柵是因為當時地方(新北市)政府法規變更造成移到女兒牆。OK,那是不是都審報告書應該做變更。但是,沒有。我在施工科申請圖說,他們說電腦建檔確定沒有變更的圖說,要我到建照科再找,建照科也確定沒有。也就是現有的都審報告書就是我傳給大家的。所以宏盛把室外機裝置在女兒牆格柵外沒有申請變更,完全於法無據。

    建照和使照格柵已改在女兒牆。但沒有標示室外機。施工科說,一般建照使照不會標示室外機,因為室外機非必要項目。建照科更說,使照是照建商提供的竣工圖審,圖說沒有室外機就沒有審室外機。其實這種說法也是推托之辭,工務局一定知道有都審報告書必須按都審報告書審才能核發使照。淡海新市鎮又不是第一天推建案。

    說起來是建商違反都審,工務局審使照也違反都審,那內政部營建署都審科怎麼說呢?建商違反都審是地方政府造成的,都審必須「尊重地方政府」。這不是很荒謬嗎?我問地方政府變更,建商跟著亂改,公務局使照亂審,都審不必負監督責任嗎?回答,有些小的變更不必經都審同意,地方政府決定就可以。我問格柵室外機算小的變更嗎?對方說"是"。說到這裡真的是聽不下去,完全是推託之辭。

    所以我建議如果要告的話,內政部營建署、新北市工務局、宏盛建商都一起告,讓我們的國家,社會都瞭解有這樣的狀況,人心自有公評。

  8. 大熊星座 提到...

    照都審規定,室外機一定要在格柵內。一旦被報拆,注意看你們的合約書。看室外機標示在哪裡。如果有按照合約,可向宏盛追討。 如果沒有按照合約,就是你自己要負擔。 如果是地震和颱風砸到人,是所有權人要賠。你認為是宏盛造成,一樣再向宏盛追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