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前言 20200629>
宏盛希望去化餘屋,是不是先把自己的口碑做好。
我很不幸買到淡水新市鎮「宏盛水悅」工地失火樓層,宏盛一句道歉也沒有,退不給退,換又開高價,最近又沒收買賣價金15%,剩餘5%放在法院提存。我已交好2成自備款和8成本票 (已對保完成),本票等同現金,我沒欠宏盛半毛錢,宏盛卻用各種理由未交付允諾之換屋。
今天已到法院按鈴申告宏盛詐欺。
有人勸宏盛有強大的律師群,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不容易啊....
我已經申訴消保官兩次,宏盛代表(法務)在消保官面前毫不忌憚說你去告啊!
我相信台灣是一個有公平正義的地方。強大的律師群就可以欺負善良老百姓嗎?
大財團不知道小老百姓賺錢很辛苦嗎? 將近100萬可以這樣蠻橫吞吃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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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 宏盛水悅 >左手同意換屋,右手沒收提存。簡直就是土匪。
可嘆現今許多建設公司沒有好好蓋房子,卻在合約書設下許多自肥陷阱,沒經驗的買屋者若對房子有疑慮,建商不處理或故意拖延,兩相堅持的情況下,不小心超過期限,建商就把買屋者的價金以違約沒收,房子又可另外再賣。這也未免太心狠手辣。房子蓋不好買方無法接受,不思反省改善以達客戶滿意 ,反而沒收價金獲利。小資老百姓節衣縮食要存多少年才能備好頭期款,買房子是件容易的事嗎? 這樣吞吃無辜善良買屋人的辛苦錢不會太無恥嗎?
我遇到得更可惡,宏盛大公司告訴我可以換屋,催款是例行公式,不必理會。我想我也已經對好保,交本票,就專心談換屋,也選好換屋,也出價中,沒想到忽然房子竟然以違約沒收了。這不是詐欺是什麼?
宏盛大公司的大律師一開始就說根本沒有「換屋」這件事。後來證人都證明有"多次"換屋看房紀錄/照片,宏盛有對保,收受本票,這位大律師又說,"本票沒有用,公司要貸款。" (法院全庭有錄音)
請問宏盛大公司要貸款是要跟誰要?對保也對給你了,本票也開給你了,授權書也簽給你了,貸款已經在你的口袋裡了,你要跟誰要?!我錢全部付給你了,是你沒把房子給我!
這位宏盛大律師又說,你的對保和本票沒拍照不能證明有對保,那X銀沒事開立貸款帳戶(有註明退回宏盛水悅貸款開辦費1300元)給我做什麼呢?
後來我又提供X銀經辦人的電話錄音,這位宏盛大律師又說,"這電話錄音當事人事先不知道,所以不能當作證據"。這又奇怪了。你怎麼會知道「這錄音當事人事先不知道」? (你們一定問過這位經辦人,是他回答事先並不知道有錄音,他為什麼要向你們"說明"呢?) 如果事先告訴當事人,注意!我要錄音了喔,當事人會"自然流露"出真實嗎?我會做錄音是因為遇到土匪了不得已只好錄音求證。
不過從宏盛大律師的說辭中已然證明:
1. 已收本票 (本票沒有用,公司要貸款)
頭一次上台灣的法院也算是人生的一課。宏盛這樣蓋帝寶的「大公司」有這樣的「大律師」也讓我十分「大佩服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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